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切实担负起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这一重大使命,踔厉奋发、担当勇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9-2021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678.3亿元,引导全社会研发投入约2300亿元、鼓励金融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贷款超3000亿元、撬动近100亿社会资本出资科技类天使基金。在财政强有力的支持下,我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稳步提升,科技型企业“增量提质”成效显著,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迈上万亿台阶。截至2021年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1026家、11401家,分别增长1.36倍和3.47倍;科创板上市企业12家,居中部第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32家,居全国第7、中部第1;我省企业创新能力指数连续居全国第8、中部第1。
在此背景之下,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等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政策措施》。《政策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更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变目的资金为杠杆资金,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二是更加注重加强财政政策与科技、金融、人才等政策的统筹,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三是更加注重政策的普惠公平与结果导向,根据科研规律与市场特点从事前支持转变为事后补助,提高财政资金支持效果。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支持企业引进培养科技人才、支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支持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等。
1.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7项)。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分类奖补政策;对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予以补助;鼓励企业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技术与关键产品攻关;支持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科技进步奖励,省财政给予配套奖励;支持企业委托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研发;实施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学仪器向企业开放共享。
2.支持科技成果有效转化(5项)。实施“五首”产品(首台套技术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奖励与保费补贴;加大创新产品及服务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转化高价值发明专利技术;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实际孵化成果予以分档补助。
3.支持企业引进培养科技人才(2项)。对企业从省外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根据计税年薪、企业经济贡献情况,给予奖励补助,专项用于企业研发;加大企业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对企业申报且获得立项的省科技创新企业领军人才项目予以资助。
4.支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6项)。实施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对科技型企业利用知识价值融资给予贴息补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及保证保险贷款给予担保费与保费补助;对科技型企业投保科技保险给予保险费补助;加大股权投资引导投入,支持设立省级天使(种子)引导母基金,对私募基金投资我省科技企业给予补助;支持科创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省财政分类给予中介费用补助。
5.支持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1项)。精准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减税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大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按规定退还存量和增量留抵税额,增加科技企业现金流。
三、资金安排
省财政计划在2022到2025年统筹安排资金约100亿元,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