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3〕4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心竹产业发展,他强调,“要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要因地制宜发展竹产业,让竹林成为美丽乡村的一道风景线”。2021年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21〕104号),要求各主要竹产区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湖南是竹资源大省,全省竹林面积1825万亩,居全国第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竹产业发展,明确将竹产业打造为我省十大特色优势农业千亿产业之一。近年来,我省竹产业快速发展,截止2022年竹产业产值540亿元,但依然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企业竞争力不强、产品附加值不高、产业集约度较低、品牌影响弱、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意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意见》基本对应国家文件明确的各项任务,共有12条措施。一是明确发展目标。到2028年,全省竹林面积稳定在1825万亩左右,规模以上竹产业龙头企业150家,年产值15亿元以上示范园区10个,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示范县3-5个,年竹文旅3000万人次,竹农人均竹业年收入2000元以上,竹产业产值达1000亿元。二是优化发展布局。设置竹产业重点发展区、一般发展区。重点发展区覆盖竹林面积10万亩以上且有较好产业基础的28个县市区。支持重点发展区打造“一县一特”主导产品。三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通过优化资源培育、加强资源保护、提质主导产品、做强示范主体、拓展营销渠道,推动构建竹资源可持续利用、产品附加值高、经营主体效益好的竹产业体系。四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笋用竹林灌溉设施、竹林道示范路、笋竹初加工点等。五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研团队及平台组建、新产品新材料研发、竹产业机械研发、竹产业标准化发展。六是增强用地保障。明确修筑笋竹初加工设施占用林地按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占用林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规定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七是培育龙头企业。聚焦优势竹产品,做强3-5家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与大型企业合作、招大引强、打造“总部经济”。八是促进竹产业与竹文化深度融合。鼓励保护和传承竹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竹文创产品设计生产,规范建设一批竹文旅载体。九是加强品牌塑造。培育打造“潇湘竹品”省级公用品牌,制定品牌旗下系列产品标准,加强品牌宣传推广,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十是推广应用竹产品。鼓励政府采购优先选用笋竹制品,鼓励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使用“代木、代塑、代钢”竹产品。十一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统筹用好省级林业资金支持竹产业发展,落实相关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电价限额补贴。十二是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考核评估,强化宣传引领。
《意见》总体上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除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阻碍,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紧贴省情。根据全省竹资源分布和产业基础优化竹产业发展布局,提供“一县一特”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径,采取高质量发展系统化支持措施,契合了我省竹产业发展实际和诉求。二是生态惠民。设定竹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竹农人均竹业年收入等发展目标,对竹林灌溉设施及竹林道示范路建设、笋竹初加工用地用电、组建专业生产组织等予以支持,为提高竹农经营收益增强了保障。三是科技支撑。依托院士团队及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力量组建全省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一批竹产业创新平台等,助推竹产业提质主导产品,研发应用新材料、新产品,促进研发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快“机械化”“智能化”进程,着力提升竹产业自主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四是示范带动。通过建设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打造竹产业示范园区,做强龙头企业,发展“总部经济”等,带动提升竹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水平。五是塑造品牌。率先提出打造竹产业省级公用品牌(“潇湘竹品”),加强标准制定,强化宣传运营、推进线上线下交易体系及展馆建设,不断提升竹产业品牌影响力和竹产品市场占有率。
三、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提出每年统筹省级林业资金支持竹产业发展,保障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整合资源引导支持建设灌溉、竹林道等基础设施,为竹林精细化经营创造条件,通过织密竹林道路网有效解决“竹子下山难”问题。
三是进一步满足用地需求。从占用林地和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两方面着手,分类实施笋竹初加工用地政策,破解笋竹初加工“用地难”问题,优化竹产业链前端要素供给。
四是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竹林培育纳入造林补助、森林抚育补助范围,退化、低产低效竹林修复纳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支持范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覆盖竹林抚育、竹笋采挖、竹材采伐运输、笋竹初加工等机械;限额补贴笋竹初加工经营主体用电费用等,强化了对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而微和全方位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