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内容和必然之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发改委牵头起草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政策背景
出台《实施意见》,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到湖南考察时,要求湖南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两手抓,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今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3月份,国办印发了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出台《实施意见》,是落实国家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我省坚持结合实际,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融入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等要求的具体举措,更好服务湖南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
二是面对当前新形势新问题的需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连续纳入“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发展六仗”“八大行动”等全省重点工作,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去年,全省上下突出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集中力量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和突出问题整治,破除了一批营商环境难点、痛点、堵点。新时期营商环境建设进入新阶段,面临诸多新问题,需要全面加强改革创新、系统集成,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营商环境普遍性、深层次问题。
三是提高多元需求服务水平的需要。随着投资、贸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和政务服务改革边际效应递减,经营主体的需求更趋多元,对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的关注度降低,更加注重综合运营成本和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环境,需要政府更加有为,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出台《实施意见》,更加聚焦企业视角,强化涉企精准服务,注重围绕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需求,推出更多实招硬招,按照精准有效、务实管用的思路,进一步帮助经营主体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指导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两手抓,一体推进强市场促公平、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要素优保障、强服务增便利、强信用重承诺,推动“三化”一流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力打造“三个高地”、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围绕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要素环境、政务环境、信用环境等重点领域,制定了33项主要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一是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方面,制定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便利市场准入准营、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6项主要任务。二是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制定了筑牢营商环境法治基础、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提高涉企法律服务水平5项主要任务。三是打造包容外向的开放环境方面,制定了加快提高开放能级、推进贸易自由便利、深化区域通关协作、打造友好投资环境、提高涉外服务能力5项主要任务。四是打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方面,制定了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土地开发利用、加强劳动力供给、完善金融服务、强化能源保障、降低物流成本6项主要任务。五是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方面,制定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数字政务改革、持续规范涉企收费、推进政策直达快享、加强涉企精准帮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6项主要任务。六是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方面,制定了着力打造诚信政府、加强社会信用建设、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5项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二是注重协同联动。明确按年度滚动出台重点任务、工作清单。要求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形成工作闭环。三是鼓励探索创新。支持各地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建立完善改革误差免责减责机制,激发各地改革创新动力。四是加大典型宣传。健全营商环境案例通报机制,对正面典型大力宣传推介,对负面典型公开曝光,营造齐抓共管、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五是完善督导考评。对照中国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持续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