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建议
来信时间 2024-02-22 来信人 陈志超
来信内容 2023年9月,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文件中“(三)突出重点创业群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以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创造更多优质市场主体、增加就业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期间可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按规定连续计算工龄,同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湖南省作为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发展基地,面对当前经济环境,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兼职、挂职、离岗创业等多种形式参与创业,为社会注入创新创业动能。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4-02-28
答复部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 陈志超网友,您好。现回复如下: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本人书面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可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事业单位应与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签订协议,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事业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励等重要参考依据。另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书面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可携带本人科研项目和成果(经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合格)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到企业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工作(以下简称“离岗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离岗创业,离岗创业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应与离岗创业人员订立离岗协议,约定离岗事项、离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离岗创业项目涉及原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相关企业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订立协议,明确收益分配等内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奖励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奖励等重要参考依据。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政策处理。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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